索引号: | a277943--2024-007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平博88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街道、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
二、年审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正在保障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
三、年审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车辆、婚姻、住房变化等情况。
四、年审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可登录南昌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或登录“南昌公租房”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家庭和成员资料后网上提交申请,或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若主申请人无法到场,需委托其他家庭成员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等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申报。
五、年审材料清单
1、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相关材料)以及现婚姻状况声明;丧偶的,提供现婚姻状况声明。
3、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情况;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连续满3年(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及含申请当月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的材料。
4、有残疾证、低保证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5、有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从申请当日及前6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当月及前6个月的工资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人收入的承诺书,在校学生可提供相关材料。
6、根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街道、镇应抓紧时间通知本辖区居民,并开展辖区内保障家庭的审核工作,务必在年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各街道、镇应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群等方式,主动告知保障家庭申请人申报期限、内容、方式、地点等事项。对老龄、大病、重残、低保等困难家庭,街道、镇应当采取入户办理、集中办理等方式,协助困难家庭办理年审申报事宜。
3、保障家庭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对虚报或瞒报申报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保障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审资料提交到户籍所在社区审核,逾期将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91--85200368
平博88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