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105349--2025-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平博888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平博888
“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提质效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生产拓市场体质效的若干措施>第1、2、3、5条政策市级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资金使用,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发挥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资金来源是市级奖励资金31万元,奖励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用于支持2023年第四季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较快的工业企业。剩余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数字产业发展,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二)使用方式及具体安排
1.支持企业稳生产专项(16万元)
(1)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对年营收超10亿元,且第四季度应税销售收入呈正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年营收超5亿元,且第四季度应税销售收入呈正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年营收超1亿元,且第四季度应税销售收入呈正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对2023年第四季度(即10-12月)应税销售收入实现正增长且全年应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其增幅给予阶梯奖励。
以上两项奖励对象均为制造业企业。
2.支持工业发展专项(15万元)
重点用于我区支持工业产业发展及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包括支持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业项目申报等奖补。
(三)兑现流程。由区科工局下发项目申报等通知,布置具体申报工作。相关企业、单位应按照申报通知规定和具体申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待审核通过及网站公示后,由区科工局和区财政局联合拨付至企业。
(四)其他事项。对企业同一项目申报区财政支持的同类政策条款,按照就高不就低和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兑现。明确资金申报主体,申报企业要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本方案有效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
解读单位:平博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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