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574924--2025-002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平博888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获得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经营者。
二、检查方式及频次
依据《南昌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标准》及市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对全区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经营者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要求设定年度检查频次,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双随机检查,组织对本辖区检查对象实施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确定被检查单位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并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 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
以粮食和粮食(淀粉)加工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三) 食品经营环节检查重点
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大米、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对照《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要点表》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年度内检查项目、检查频次、检查覆盖率要达到规定指标。
(四)餐饮环节检查重点
加强校园食堂及周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机关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单位持续落实“两个责任”,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并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全覆盖,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检查要求
(一)做好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查处。
(二)优化结果运用,健全检查档案。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
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档案保存。
五、检查工作纪律
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尊重检查对象的权利,保护商业秘密,恪守法治、廉洁、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 遵守检查纪律,做到监督检查“十不准”。
(一)不准未经批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不准无法定依据实施监督检查; (三)不准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单人实施监督检查; (四)不准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监督检查; (五)不准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六)不准向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检查计划。(七)不准未按要求着执法服装实施监督检查。(八)不准对检查对象态度蛮狠、言语粗暴、挟私报复。(九)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检查公正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十)不准收受检查对象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