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282537--2024-011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平博888 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深入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区医保局打通集采中选产品落地执行“最后一环”,促进“采、供、用、报”有序衔接,释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红利,保障群众享受到集采改革带来的红利。
强化主体责任。及时发布各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文件,督促医疗机构结合实际使用量、临床反馈等各项指标和影响因素,准确合理填报约定采购量;积极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和结余留用激励政策,提高医疗机构执行带量采购政策积极性,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药品。
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掌握医疗机构各批次每月采购进度,通过医保信息监管平台对中选品种采购率低的医疗机构及时提醒,督促按协议完成采购量,确保各批次集采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畅通反馈渠道。及时掌握辖区内医疗机构中选产品供应情况,建立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集采品种供应保障的反馈机制,及时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推动集采产品平稳供应。
2019年以来,我区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36批次,773个品种,采购金额1954.38万元,组织参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7批次,采购金额56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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