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710783--2025-002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平博888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5〕7号)和《南昌市法治护企“法码同行”工作方案》(洪府办规发〔2025〕5号)的要求,结合有关部门申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区司法局对区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审查,确认区本级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共26个,经区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1.中共平博888
委保密机要局
2.平博888
民族宗教事务局
3.平博888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平博888
教育体育局
5.平博888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6.平博888
民政局
7.平博888
司法局
8.平博888
财政局
9.平博88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平博88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平博888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平博888
商务局
13.平博888
文化广电旅游局
14.平博888
卫生健康委员会
15.平博888
退役军人事务局
16.平博888
应急管理局
17.平博888
审计局
18.平博888
市场监督管理局
19.平博888
统计局
20.平博888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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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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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街道办事处
23.南昌市平博888(中国)官方网站
徐家坊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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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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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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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镇人民政府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今后,凡未经公告的单位,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调整等原因,导致执法主体资格变动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区司法局重新审核并报请区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