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转等工作。
2.项目规划股,负责编制年度区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报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和土地工作,协助区财政局提出区重大重点项目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和调度建议等工作。
3.项目推进股,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协调、推进、督查、考评全区重大重点项目等工作。
4.综合股,负责收集分析全区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信息,承办区重大重点项目决策会、调度会等工作。